合作基金
Cooperation fund
条件:
(1)上级政府产业基金配套所需。
(2)国内外知名股权投资机构,或区内上市公司、区外知名科技型上市公司。
方式:
根据投资机构或企业要求,以政府基金参股形式设立专项子基金并按约定方式退出。政府产业扶持基金参与子基金参股比例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基金设立规模的30%,资金不超过1亿元,且投资区内或投资后引入区内科技型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子基金实际到位资金的60%。产业子基金可采用三种模式:收益全部让渡模式,政府产业基金三年退出按本金结算;收益部分让渡模式,三到五年退出按照本金+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本金+部分收益结算;收益不让渡模式,政府产业扶持基金与社会资本同股同权,按股权比例与社会资本同享收益、共担风险。具体方式在合作协议中予以约定。子基金必须委托有规定条件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运作。对设立规模大的基金(一般指基金总额10亿元以上),区投资额(参股)可一事一议,基金投资区内企业的资金额要求可按区参股资金额的2倍确定。
案例:
君青投资、磊鑫垚、汇翮聚融、同心众创、瀚富智维、滨潮创业、中车时代、华睿火炬、赢贝投资、银杏海、秘银成高、光启投资、永滈投资、东部投资、乾然汇越、涌隆翼、王道浪起、秘银佛晓、德诺瑞盈、赛滨投资、言和投资、滨江众创、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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