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称 | 文化创意企业主要经营者奖励 |
政策内容 | 对年度区贡献首次突破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独立法人企业,分别给予其主要经营者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
申报条件 | 我区注册并经区文创办备案的从事动漫游戏、设计服务、现代传媒、文化会展业等的文化创意企业。 |
受理人 | 部门 | 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
地址 | 滨江区政府5楼1526室 |
电话 | 87859498 |
联系人 | 张天行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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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4.文创企业认定备案发文; |
5.申报年度的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若审计报告尚未完成,需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和本年度近期会计报表)。 |
申报时间 | 次年年初 |